各潜在投标人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编号:ZZCNECC20252004G1
(二)原公告的项目名称:2025年-2027年中山市实验中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
(三)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4月28日
二、更正内容
(一)更正原因:招标文件需要更正
(二)更正内容:
1.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七、验收考核办法 质量服务度考核 产品质量“每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不合格,能在3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,扣3分;超过30分钟才调换合格产品的扣4分。”更正为:“每出现一次产品质量不合格,能在6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,扣3分;超过60分钟才调换合格产品的扣4分。”
2.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十一、罚则“(二)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送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,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即进行更换,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;超过30分钟,招标人有权罚款壹万元作为违约金,并有权直接在本期待支付的货款中予以扣收。”更正为:“(二)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送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,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即进行更换,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时起6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;超过60分钟,招标人有权罚款壹万元作为违约金,并有权直接在本期待支付的货款中予以扣收。”
3.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十一、罚则“(二)如甲方发现乙方送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,有权要求乙方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即进行更换,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甲方指定地点;超过30分钟,甲方有权罚款壹万元作为违约金,并有权直接在本期待支付的货款中予以扣收。”更正为:“(二)如甲方发现乙方送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,有权要求乙方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即进行更换,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6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甲方指定地点;超过60分钟,甲方有权罚款壹万元作为违约金,并有权直接在本期待支付的货款中予以扣收。”
(三)更正日期:2025年5月9日
其他内容不变。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,以本更正公告为准,本更正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。
三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中山市实验中学
地 址:中山市东区东江路12号
联系人:肖老师
联系方式:0760-88331091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中山正仲诚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中山市东区大鳌溪鳌长公路29号匠心东城里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501、502、503卡
联系人:林小姐、周小姐
联系方式:0760-89832628
电子邮箱:zzcnecc@126.com
中山正仲诚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日期:2025年5月9日